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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全面开启建设档案强省新征程
  • 信息时间:2021-08-24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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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新馆开馆之际对档案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档案事业的关心厚爱,是对全国档案工作者的极大鼓舞和鞭策。我们严格按照国家档案局通知要求,扎实做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学习传达,抓实做好全面贯彻落实的“后半篇文章”。

7月31日,省档案馆与省档案局联合下发通知,对全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提出明确要求。针对南京地区疫情严峻复杂的形势,省馆实行居家办公,为广泛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我们灵活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将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传达到全馆各处室每名同志,各支部召开线上支部党员大会进行专题学习,确保全员学习、不漏一人,全面贯彻、不落一处,全方位落实、不留盲区。与此同时,我们还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切实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入脑入心、真信笃行,不断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通过学习大家深刻认识到,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的意义极其重大,既是对档案工作的精准把脉,也是治国理政的最新要求,我们要用心领悟,切实增强光荣使命感;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的内涵极其丰富,深刻阐明了新时代档案工作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问题,蕴含着许多新观点新论断,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我们要用心细悟,切实增强奋进方向感;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事业发展寄予很高期望,提出了新时代档案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明确了档案工作四个“好”、两个“服务”的目标任务,深刻回答了新时代档案工作“怎么看、怎么做”的重大问题,我们要用心感悟,切实增强担当责任感,把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关怀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务实举措,推动全省档案工作各项事业焕发出新的生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