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馆开展机构改革档案业务指导和进馆前检查
- 信息时间:2026-01-16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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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机构改革中档案的完整与安全,1月12日,宿迁市档案馆业务指导处、保管利用处、信息技术处联合,依据《关于印发〈宿迁市市级机关机构改革中档案处置工作意见〉的通知》《江苏省〈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细则》等规定,对原市广电总台、原宿迁日报社机构改革档案处置工作开展现场指导,就档案分类方法、整理规则、著录标准、数字化要点、移交流程等事项统一标准、严格要求,并对照《宿迁市档案馆档案接收进馆标准》,抽取一定比例的实体档案及数字化副本进行了现场检查。针对指导和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市档案馆工作人员及时与涉改部门对接沟通,提出了整改建议,督促涉改部门尽快整改到位,并限时移交档案进馆。
下一步,宿迁市档案馆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主动作为,持续跟进重点涉改单位档案处置工作进展,通过上门指导、实操示范等方式,全力做好机构改革档案处置业务指导和服务工作,提高档案处置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机构改革档案处置工作高质高效完成,为宿迁的发展留下宝贵的历史记录。
作者:宿迁市档案馆 高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