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有归档范围,也就有不归档范围,请见《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四条。但《档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指的不是不归档范围,而是与事实不符的所谓“材料”。(答案由胡元潮提供)
来源:2022.08.29 浙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