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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档案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建党100周年档案资料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21 浏览次数: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档案是党和国家历史发展面貌的真实记录,一件件红色档案,蕴含了党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展现了我党走过的光辉历程和取得的恢弘成就。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让历史说话、用史实发言”重要指示精神,用档案见证中国共产党的百年辉煌,用红色档案讲好党史故事,服务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和“四史”教育,江苏省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各界开展建党100周年档案资料征集活动,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以来,江苏地区形成的党的文书、照片、录音、录像、实物、图书、报纸、杂志等各种类型相关档案资料。

1.反映早期共产主义运动和中国共产党建党初期在江苏的重要活动和重要事件的相关材料。

2.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党组织或党员,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方面作出贡献的材料。

3.反映建党以来,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带领党员群众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在各个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材料。

4.各单位、团体党组织围绕建党100周年,举行的在全省范围内有影响力的活动所形成的材料。

二、征集要求

1. 捐赠的档案资料除原生电子文件外应为原件,原则上不接受数字化件和复印件、复制件。

2. 捐赠单位、团体、个人保证所捐赠档案资料内容的客观、真实。

3.照片应为未经修图软件修改处理、压缩的原始记录,请附照片说明,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重要人物请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拍摄者等。

4.音视频应播放流畅,画面、音质清晰,主题突出,请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

5.实物请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形成时间、材质、所有者等。

三、征集形式

1.本次征集活动中的捐赠行为属无偿捐赠,本馆将为捐赠单位、团体、个人发送感谢信;对于体系完整、价值较大的捐赠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颁发收藏证书。

2.所接受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捐赠单位、团体、个人对所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3.捐赠前请联系工作人员,确保捐赠材料符合征集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本馆将视情况自行处理。

四、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江苏省档案馆征集处

2.联系人 :蓝晓霞

3.联系电话:025-83591838

4.专项征集信箱:18118996347@189.cn

5.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青岛路1号

6.邮政编码:21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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