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档办[2009]38号
各市、县(市、区)档案局,省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省档案编研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出更多的档案文化精品,促进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我局拟举办全省档案文化精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项目范围
1、省、市、县(市、区)综合档案馆2007年以来编写制作的已公开出版或内部发行的档案文化精品,如档案编研著述、档案史料汇编、档案展览陈列、档案网络专栏、档案文学影视作品等。
2、省直机关各单位档案室(馆)2007年以来编写制作的已公开出版或内部发行的档案文化精品,如档案编研著述、档案史料汇编、档案展览陈列、档案网络专栏、档案文学影视作品等。
3、市、县(市、区)机关和本省辖区范围内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部门(包括部属企业、事业单位和省、市、县各级专门、专业档案馆、室)及档案工作者2007年以来制作的已公开出版或内部发行的档案文化精品,如档案编研著述、档案史料汇编、档案展览陈列、档案网络专栏、档案文学影视作品等。
4、省域内其它组织和个人2007年以来利用档案资源编写制作的已公开出版或内部发行的档案文化精品,如档案编研著述、档案史料汇编、档案展览陈列、档案网络专栏、档案文学影视作品等。
申报项目系与其他单位或部门合作编制的,档案部门应是第一作者或主要合作者。
凡已获得国家档案局、省以上档案学会、省社科联和省辖市人民政府等单位表彰的档案编研项目,请报送备案,但不列入评奖范围。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依据有关档案编制而成,内容详实、体例规范、装帧美观、印刷清晰,具有较高学术和史料价值,并取得了较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2、每项申报项目须附有《江苏省档案文化精品申报表》(见附件),内容提要栏中概括说明该项目的主要内容、特点和发挥的作用,字数不少于200字。
三、申报、评选工作的组织
1、申报项目的报送
各市、县(市、区)档案馆,省直各单位和在宁部属企业、科技事业单位及专门、专业档案馆于9月30日前将申报项目原件和申报表直接报送省档案局利用部。
市、县(市、区)机关,企业、科技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由所在地档案局审查、推荐,并于9月30日前将项目原件和申报表统一报送省档案局利用部。
本次评审不收费用,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
2、评选工作的组织
本次评选工作设立领导小组和专家评审组,领导小组由省档案局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专家评审组由省编研专家和部分省档案文化精品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组成。全部评选工作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四、评选与奖励
本次档案文化精品评选设立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评选结果由省档案局发文,并授予证书;获奖名单在《档案与建设》、“江苏档案”网上公布。
获奖项目其主要编写人员在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职称时,可作依据之一。所在单位应对获奖项目参与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申报材料,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sjlyb@yahoo.com.cn。申报表可在江苏档案信息网下载,网址:www.dajs.gov.cn。
联系人:胡若筠(025)83591912 刘鸿浩(025)83591911
江苏省档案局办公室
二OO九年九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