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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日期: 2007-11-27 11:30:3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对出卖、转让、赠送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审批

1、申请书。
2、申请单位介绍信或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受让单位或个人出具的意见书。
4、档案原件及其复印件。

    二、对向国内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赠送、交换、出卖国家所有档案的复制件的审批

1、申请书
2、申请单位介绍信
3、受让单位或个人出具的意见书(中文或含中文译文)
4、档案复制件及其复印件

   三、对携带、运输、邮寄档案出境的审批

1、申请书
2、申请单位介绍信或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3、境外单位出具的邀请函或意见书(均须中文或含中文译文)
4、档案原件及其复印件

    四、专门档案馆与部门档案馆的设置审核

1、申报表
2、申报部门介绍信
3、报审材料(一式三份)

                         联系电话:025-8359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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